2026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思想品德考核必须合格。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体艺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学校。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材料化学、环境工程类色盲、色弱考生不予录取,请考生谨慎报考。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市)按照分代码(分类)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江苏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文化总分相同时,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
普通类使用平行志愿投档时,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进行专业分配。
体艺类使用平行志愿投档时,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进行专业分配。
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外省考生严格执行各省文件的投档规则,对进档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当文化总分相同时,专业安排按各省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执行;如无具体规定,则当投档文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语文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