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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5:17:00纠错

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一条 我院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按计划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所有专业不限男女。

第十三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对符合国家和有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为同等条件录取。

第十四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

一、实行院校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数学、语文、文综、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二、实行院校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数学、语文、文综、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口高职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综合、数学、语文、外语依次进行比较,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面向已实施高考改革省份,学院按照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以通过在省级招办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学院招生网、微信小程序(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查询。

第十九条 资格审查:若有与录取信息不符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新生入学后,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按照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退档。凡在我院规定报到截止时间14个工作日内,未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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