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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京警察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8 12:07:55我要纠错

2026年南京警察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南京警察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七条 我校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进档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依据考生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我校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我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规则与前款相同。

第十九条 我校在进行录取及确定录取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则同分排序规则为:

(一)在实施“3+3”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选考3科成绩之和、选考3科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3科中单科次高成绩。

(二)在实施“3+1+2”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和数学2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

(三)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文史类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成绩;理工类依次比较考生的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成绩。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要求,对于符合教育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所列加分情形的考生,有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予以加分投档的,我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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