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扬州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扬州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3.新高考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所选的选择性(或等级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所填报专业或院校专业组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外语语种及成绩要求:
英语类(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翻译+人工智能”(双学士学位培养项目)报考语种仅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报考语种。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德语、法语和朝鲜语。
5.江苏省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贵州省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根据各生源地招考机构投档规则,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考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组)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调档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考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江苏省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⑵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南省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考机构使用综合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专业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河南省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专业成绩排序。
⑵音乐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5+(专业分÷专业满分)×0.5]×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河北省、山东省、湖南省、贵州省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使用综合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河南省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专业成绩排序。
5.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只限江苏考生),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6.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7.我校面向江苏省部分地区招生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录取,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级招考机构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