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苏警官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江苏警官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公安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被其他高校录取。普通专业安排在本科批次(或本科第二批次)进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指定网站公示。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本科招生要求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十五条 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严格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依据考生志愿确定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1. 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
2. 学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步处理调剂专业志愿,在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情况下,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直接安排专业,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报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院同意,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规则及确定专业方法与前款规定一致。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学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余省份参考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发展情况,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