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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绵阳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9 14:21:32我要纠错

2026年绵阳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绵阳城市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八、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我校各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调档比例为1:1。

2.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3.同分排序规则:进档后排序时,若投档成绩相同,遵从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应科类的同分排序规则要求。

4.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5.专业安排:我校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清”方式安排考生志愿。在无法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按照“专业清”方式依次检索,满足考生其他专业志愿。原则上不进行专业调剂。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6.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遵从生源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投档规则。

7.加分政策: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8.应往届与男女比例:对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9.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10.考生填报志愿后,是否具有投档资格,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实施规定为准,我校所述各专业录取原则仅针对进档考生。

11.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指导意见》第一部分所情况,学校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调整专业或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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