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四川传媒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四川传媒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相关规定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十一条 我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二条 我校2026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第十三条 我校艺术与体育类专业遵从生源省份省级招考机构投档规则。进档后排序时,若投档成绩相同,遵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对相应科类的同分排序规则。
第十四条 艺体类和普通类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我校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清”方式安排考生志愿。录取期间,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和学校办学资源,合理调整各专业执行计划,尽量保证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在无法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按照“专业清”方式依次检索,满足考生其他专业志愿。原则上不进行专业调剂。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须达到100分(满分150分)及以上。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不同专业招收声乐唱法有以下要求:
1.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招收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通俗唱法的考生;
2.音乐表演:招收音乐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的考生;
3.音乐学:招收音乐教育(声乐)民族、美声唱法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要求。
第十八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航空类专科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因专业特点和行业要求,建议考生报考时参照以下条件:
(一)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二)身高要求:女生身高要求163-175厘米;男生身高要求173-185厘米;
(三)体重要求: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身高(厘米)-110」×10%
(四)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五)面部、颈部、胳膊、手部、腿部无明显疤痕或印记, 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六)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七)行走正常无明显的o型腿、X型腿;
(八)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九)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四川传媒学院招生处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