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录取原则
1.普通高考生须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3.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5.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办法。若投档成绩相同,按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原则上不退档,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我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因我校专业以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3)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6.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动画、艺术与科技的考生,须参加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2)报考我校休闲体育的考生须参加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3)文化成绩认定: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同类别同层次的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
(4)专业成绩认定:艺术类专业使用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体育类专业使用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5)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后,对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折算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对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四川省考生依据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
7.部分专业要求:
(1)色弱、色盲考生请慎重报考我校动画、艺术与科技、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金融联合学士学位创新班)专业为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联合学士学位项目所设专业,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仅限物理类考生报考,对于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仅限理科考生报考。
8.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属于《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9.经学校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两周未注册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0.新生入学后,将按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特殊类型(含艺术类、体育类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门调查。对弄虚作假、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