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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5:11:18纠错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2.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原则上不退档,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3.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未满额时,参加征集志愿。

4.我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因我校专业以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7.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动画、艺术与科技、工艺美术、影视动画、产品艺术设计、影视编导、摄影摄像技术、游戏艺术设计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2)报考我校休闲体育、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3)文化成绩认定: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同类别同层次的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

(4)专业成绩认定:艺术类专业使用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体育类专业使用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5)各省市艺体类的录取规则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8.部分专业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身高(净高):男生1.74-1.82米;女生1.63-1.72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佳、无扁平足;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和斜视;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和文身。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四川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和体检,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2)色弱、色盲考生请慎重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不能报考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行器数字化装配技术、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专业。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金融)专业为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联合学士学位项目所设专业,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仅限物理类考生报考,对于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仅限理科考生报考。

9.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10.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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