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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7:57:20纠错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学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习英语。

3.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录取顺序:普通类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6.专业确定: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投档分数相同时安排在相同专业,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7.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8.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录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官网(https:// www.cqvist.net )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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