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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6:08:20纠错

北海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北海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一)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发的当年度《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我院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二) 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各科类投档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总分(包含政策性照顾分值)高低排序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数为止。

(三)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

(四)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五)对同批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填有“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将调剂录取到其服从的志愿专业里。填有“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到与其志愿相近的专业。如所服从的专业计划已录满或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则作退档处理。因录取时间紧迫,对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学院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六)在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在具有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特长的考生。

(七)外语语种要求:以各省最后审批公布的语种要求为准。

(八)男女比例:无。

(九)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为便于今后就业,除特别注明专业录取要求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要求考生无食品行业禁忌症(如传染性疾病等)且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还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

3.空中乘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疤痕及纹身,女生净身高不低于163cm,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

4.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四个专业要求为:限男生。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录取的考生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同批录取控制线并符合高校提档要求。

(十二)学院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名单一经确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通过电话信息咨询台等形式公布,我院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录取通知

(十三)超过我院规定的最迟入学报到日期,不请假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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