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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7 11:12:32纠错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提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顺序志愿投档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学院认可各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第十二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市、区)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录取,再按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于低分或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学院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四条 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按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若省(市、区)无特殊要求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或物理、历史科目分数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生须为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未婚,经所在地兵役机关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

第十六条 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须先经学院面试合格,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十七条 除定向培养军士生外,其他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学院开设的所有专业均与航空产业相关,就业岗位均要求无色盲、色弱,建议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除定向培养军士生外,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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