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菜单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湖南城市学院

2024湖南城市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5-23 15:05:17我要纠错

2024湖南城市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城市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投档原则按照生源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无专业分数级差”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依次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没有同分排序规则的,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符合条件且未完成计划的其他专业(高考改革省份限同一专业组内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以生源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为:对进档考生按生源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非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30%+专业成绩×70%)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分别达到生源省(市、自治区)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专业志愿录取,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二十条 英语、商务英语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原则上只开设英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开设工商管理辅修专业,供非管理类专业学生修读。修满学分,且获得主修专业学位后,同时颁发管理学(辅修)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培养、管理等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涉及高考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时须符合专业选科要求,否则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限定男女比例。

第二十四条 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予注册学籍。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