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艺术类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等按生源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进档考生若投档成绩为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分,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若投档成绩未计算综合分的,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体育类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按生源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进档考生若投档成绩为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分,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若投档成绩未计算综合分的,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个别省份对录取原则有特别规定的,按生源省份政策执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依照录取原则分配专业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二十三条 公费定向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基层农技特岗、楚怡工匠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类别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