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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6:52:24纠错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不设志愿分数级差,不设定男女比例。第十八条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与设计学类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高职单招、行业单招、“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等特殊考试类型的录取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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