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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8 21:28:11我要纠错

2026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 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非特殊类型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排序进行录退。根据进档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该专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且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依次按照投档成绩、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高考改革省份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和院校调剂志愿后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参加教学培养环节,并达到相应水平方可毕业

第十七条 特殊类型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2026年学校对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术科测试,考生术科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具体录取原则以学校202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各省级招办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的录取按照学校2026年相应类别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生、高校专项、国家专项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高考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非特殊类型同分录取规则执行。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执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各省级招生部门无此规定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750/省统考总分)*50%+(高考成绩*750/高考总分)*50%)(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体育统考成绩、数学、语文、外语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一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为安哈尔特智能工程与可持续发展学院,下设三个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另设有三个中外办学专业为:地下水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这六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外方合作学校为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安哈尔特智能工程与可持续发展学院学生第一、二、三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第四学年需赴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学习。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将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及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该项目学费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统一收取,以人民币计收。学生在德国期间住宿费标准按照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外方合作单位为加拿大滑铁卢大学,专业课程学习需要一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基础。按照四年标准学制,学生第一、二、四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第三学年需赴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学习。学生完成两校共同制定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同时满足两校授予学位要求,可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工学学士学位证及滑铁卢大学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该项目国内学费标准按照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国外学费及生活费标准按照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外方合作单位为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学生第一、二、三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第四学年需赴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学习。学生达到双方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后,将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以及澳大利亚科廷大学颁发的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证。该项目国内学费标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国外学费及生活费标准按照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当年相关标准执行。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外方合作单位为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按照四年标准学制,学生第一、二、三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第四学年需赴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学习,学生达到毕业条件要求,将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的本科毕业证、理学学士学位证以及澳大利亚西澳大学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该项目国内学费标准按照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国外学费及生活费标准按照澳大利亚西澳大学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定向计划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除在录取分数上执行定向政策外,其全部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杂费除外)由定向单位提供,可享受由定向单位设立的定向奖学金。定向学生毕业后必须到相应定向培养单位就业

第二十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预科培养期间学业成绩及表现,结合学生志愿,确定专业(类),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录取到专业(类)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我校以下专业色盲色弱考生不予录取: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设计学类、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第二十二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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