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武汉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武汉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九条 实行顺序志愿批次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根据各省平行志愿模拟投档情况,我校分省增加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原计划的5%,增量计划中因考生不服从调剂等原因造成计划无法完成时,增量计划收回。
第十条 在平行志愿批次,按我校提档比例要求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服从专业调剂且无不诚信记录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一条 在非平行志愿批次,当我校第一志愿有效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该批次该类型该省尚有空额的专业。
第十二条 我校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所有加分不得用于强基计划等不安排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若考生分数相同,按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依次按照投档成绩、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投档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未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普通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同)。
第十五条 马克思主义理论、戏剧影视文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单列专业(下称单列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明确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投档模式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类别只录取明确填报该志愿的应届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且其投档成绩须不低于我校在所在省同科类、普通类专业(不含单列)投档分数线以下40分。
第十七条 内地班、民族班招生办法按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保送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强基计划、港澳台侨招生办法按教育部、联招办等部门有关规定及本校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小语种专业除外)。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除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外,口语不作要求。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患有严重心脏病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的六种情况者学校不予录取;色弱、色盲不予录取到药学、医学类各专业,不予分流到考古学、预防医学专业。
第二十一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