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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杉达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8 10:18:02纠错

上海杉达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上海杉达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2%。

2.所有专业录取时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无专业级差分。对于同分考生,均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高考改革省份依次参考语、数、外科目成绩的高低,再出现同分,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二、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五、艺术类录取规则: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及文化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学校直接使用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本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办法同普通类专业。

4.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按文化成绩*0.5+专业总成绩*0.5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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