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专科类专业录取原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优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4.专业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采取“专业清”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2)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据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将其调录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虽服从调剂但投档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3)优先级别:
①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目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第三高成绩的选考科目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③非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综合,理工类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综合。
5.我校中外合作类专业,在录取时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无此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录取。
6.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专业测试合格证;
2.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