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录取规则

更新:2023-5-4 11:26:32纠错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3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及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录取。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根据考生数学、语文、外语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