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沈阳音乐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沈阳音乐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我院执行各省级(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艺术史论、艺术与科技、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非校考专业执行各省(区、市)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其他组织校考的专业均不执行各省(区、市)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一)校考专业
1.报考我院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使用校考各招考方向最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理统一排队。
2.我院校考专业原则上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3.按上述原则录取后,各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进行破格录取,依次录取I类、Ⅱ类破格考生。
Ⅰ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附后,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依据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Ⅱ类破格:各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音乐类【Ⅰ类破格奖项列表】
国内顶级比赛:中国音乐金钟奖
国际顶级比赛:
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比赛 肖邦国际钢琴比赛
范·克莱本国际钢琴比赛 维尼亚夫斯基国际小提琴比赛
意大利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 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国际小提琴比赛
伊丽莎白女王国际音乐比赛 捷克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比赛
日内瓦国际音乐比赛 德国慕尼黑Ard音乐比赛
利兹国际钢琴比赛 卡迪夫国际声乐比赛
舞蹈类【Ⅰ类破格奖项列表】
国际赛事:
序号 | 名称 | 国家 | 举办地 | 类型 | 名次 |
1 | 瓦尔纳国际芭蕾舞比赛 Varna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 保加利亚 | 瓦尔纳 | 芭蕾舞 | 大奖、一、二、三、四等奖 (不包括任何形式的特别单项奖) |
2 | 莫斯科国际芭蕾舞比赛 Moscow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 俄罗斯 | 莫斯科 | 芭蕾舞 | |
3 | 赫尔辛基国际芭蕾舞比赛 Helsinki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 芬兰 | 赫尔辛基 | 芭蕾舞 | |
4 | 美国杰克逊国际芭蕾舞比赛 USA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 美国 | 杰克逊 | 芭蕾舞 | |
5 | 法国巴黎国际舞蹈比赛 Concours International de Danse de Paris | 法国 | 巴黎 | 芭蕾舞 | 大奖、一、二、三等奖 (不包括任何形式的特别单项奖) |
6 | 瑞士洛桑国际芭蕾舞比赛 Prix de Lausanne,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 瑞士 | 洛桑 | 芭蕾舞 | |
7 | 纽约国际芭蕾舞比赛 New York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 美国 | 纽约 | 芭蕾舞 | |
8 | 日本名古屋芭蕾、现代舞比赛 Japan international ballet & modern dance competition | 日本 | 名古屋 | 芭蕾舞 |
国内赛事: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名次 |
1 | “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 | 个人单项终评展演者 (优秀表演人才) | |
2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 中国舞表演 | 一等奖及以上 |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4.校考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录取批次未合并的省份,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细则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当年划线标准),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二)省级统考专业
1.报考我院艺术与科技、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相应省级统考子科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
2.考生投档综合分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按生源省份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三)普通类专业
报考我院艺术史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无艺术类省级统考及校考要求,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高考成绩末位同分者,执行各省份关于末位同分的投档规则。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其他按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