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鲁迅美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鲁迅美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原则执行。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符合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非色盲。
(三)录取批次安排
1.艺术类校考专业在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具体以生源所在地录取批次设置为准。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的录取批次安排按招生计划投放省份的规定执行。
3.艺术管理专业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
(四)各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须符合我校及生源所在地的相关报考条件,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结合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情况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校考专业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全国考生排名录取,考生须相应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并达到我校划定的初选合格线,且取得所报专业对应校考类型的合格证。
(2)艺术类校考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校考成绩全国考生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和安排专业。
(3)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校考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比较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4)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符合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考生校考合格且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5)艺术类校考相关专业破格录取办法
艺术类校考专业按上述录取办法录取后,“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含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各校考类型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时,如遇考生校考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比较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校考类型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书法类”专业无破格录取政策。
(6)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7)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因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统一按原始分(满分750分)进行计算,满分非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分省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
(3)考生投档综合分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分省录取。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不足,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五)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在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含破格录取)中不执行各省级主管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政策;其他专业按招生计划投放省份加分政策和投档规则执行。
(六)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专业录取新生,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内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不填报者视为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