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东北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东北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调档比例。东北大学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到校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根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在改革省份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第十条 体检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参照相关规定,从录取、学习、从业和未来发展的角度考量,谨慎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者,不予录取。根据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有以下情况者有关专业不予录取,其中,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包含化学、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医学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等专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冶金工程等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金融学、经济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工业工程(双学士学位项目,与自动化合办)、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会计学(双学士学位项目,与人工智能合办)、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在提档时,学校原则上认可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优先顺序。在已调档考生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有关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 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征集志愿(二志愿)。当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调取征集志愿(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非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的省(区、市)录取。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录取到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十七条 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教学时对外语语种有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日语[区域与国别]、俄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学后因培养需要,建议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报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经济管理试验班(含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金融学、经济学)、工业工程(双学士学位项目,与自动化合办)、会计学(双学士学位项目,与人工智能合办)、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工程力学、理科试验班(含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自动化类(含自动化、工业智能、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强基计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人工智能(知行英才班)、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虚拟现实技术)、软件工程(特色班)、生物工程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医学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人工智能(未来技术学院)、机器人工程、具身智能、工科试验班(2)(含矿物加工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资源勘查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土木工程)、采矿工程(创新实验班)、智能采矿工程专业入学后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教材和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东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办法见《东北大学202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在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则参照第十三条规定的优先顺序择优录取。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其投档成绩应达到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未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普通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条 定向就业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生等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东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在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