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商丘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商丘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六条 普通类录取原则
普通类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对服从调剂志愿考生等同于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依次排序。
对于进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我校各专业选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各艺术类专业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摄影和书画艺术七个专业:
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即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2)动画,环境设计和雕塑三个专业:
按考生文化成绩60%加专业成绩40%的综合成绩排序。即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4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3)美术学,书法学两个专业:
按考生文化成绩70%加专业成绩30%的综合成绩排序。即考生文化课成绩×7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3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7+专业省统考成绩×0.7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河南省本科二批普通类的录取规则。
我校原则上同意各省录取文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档后专业录取则按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均按[(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排序;考生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文化课语文、数学依次排序。若生源省(市、区)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有明确投档规则,学校按照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商丘师范学院2024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定向招生、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办法按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继续招收培养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具体信息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市、区)教育厅、考试院或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以上录取原则如有变化,以河南省教育厅最终审核批准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