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一)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二)录取批次:山东省是夏季高考普通类常规批、艺术类专科批、春季高考专科批,其他省(自治区)根据各省(自治区)规定日程安排录取。
(三)录取方式: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录取批次按照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依次进行。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自治区)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
(1)无选考科目要求,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的投档规定,按照“专业(专业类)+学校”的平行志愿模式接受投档,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
(2)无选考科目要求,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的投档规定,以院校或专业(类)组为单位填报志愿模式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1)我院不进行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按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有联(统)考成绩的专业,认可其省内联(统)考成绩。
(2)我院在山东省内招收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表(导)演类艺术专业,认可以上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综合分中,播音与主持类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7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表(导)演类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50%。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750/300×3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3)我院各专业认可的山东省联(统)考成绩,其余省份根据各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认可联(统)考成绩或对应认可相关本科专业成绩:
类别 | 报考专业 | 专业成绩要求 |
播音与主持类 | 播音与主持 | 省播音主持类统考专科线以上 |
表(导)演类 | 戏剧影视表演 | 省表(导)演类统考专科线以上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
美术与设计类 | 摄影摄像技术 | 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专科线以上 |
影视动画 | ||
广告艺术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 | ||
人物形象设计 | ||
动漫设计 | ||
游戏艺术设计 | ||
产品艺术设计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
陶瓷设计与工艺 | ||
音乐类 | 录音技术与艺术 | 省音乐类统考专科线以上 |
注: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四)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春季高考录取原则:按照专业类别对同批志愿进档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