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9:52:55纠错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普通类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执行相关省、区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录取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按专业计划数依次录取,不再录取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在第一、二志愿等顺序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从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没有被所有报考专业录取且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美术类

按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省相关招生政策执行。将报考我校且达到投档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及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三、春季高考类

春季高考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四、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五、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六、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等。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