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临沂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临沂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精神执行。认可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招生类型、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
招生类型:夏季高考
招生批次:山东省内,省属公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招生;其他专业在常规批中招生。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批次招生。
投档原则及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执行,若投档比例无特别规定,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执行。
第十四条 报考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动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
(一)层次:本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相关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 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合格成绩,专业培养方向为中国舞;舞蹈表演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合格成绩,专业培养方向为国际标准舞;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音乐教育类统考合格成绩;音乐学(招收民族器乐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器乐方向)类的统考合格成绩,要求器乐为二胡、板胡、柳琴、琵琶、中阮、大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
2.省外招生专业
使用当地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24年同类专业的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二)层次:专科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使用山东省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统考)成绩。
第十八条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录取规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我校认可生源省份投档及同分位次排序规则。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生源省份未规定同分位次排序规则,则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公费师范生中普通类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低进行排序录取;公费师范生中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低进行排序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省内本科专业
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省外本科专业
我校认可生源省份投档及同分位次排序规则。若生源省份按照综合分投档,则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生源省份未按照综合分投档,则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音乐学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内专科专业
投档及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山东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省外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照体育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