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招生类型:普通高考统招高职(专科)教育。
第八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九条 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至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加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英语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高考体检,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建议考生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自身高考体检结果与健康状况慎重填报专业志愿,避免影响专业学习和就业。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十三条 调档比例:我校投档调档比例严格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学校依据模拟投档结果于正式投档前完成招生计划动态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专业不限考生应试语种。
第十五条 往届生录取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录取结果及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及官方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