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根据各省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生源地省(市)同分排位依次录取;未提供同分位次,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省联考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市、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区)的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市、区)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患有色盲、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护理、护理(中外合作办学)、助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中外合作办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护理(中外合作办学)、助产专业,男生身高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低于1.58米的不宜报考,请考生谨慎填报,以免影响专业学习及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