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按“专业清”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填报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对应的专业组中缺额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对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但所填专业录取额满,考生可向学校提出专业服从调剂的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在对应的专业组中缺额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在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批次,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顺序择优录取:文史类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最高成绩、文综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理工类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最高成绩、理综成绩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最高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一条 对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选考科目要求,各科目组(文史、理工)兼收;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招生男女比例不限。符合优惠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艺术、体育类按各省级招生机构投档原则出档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原则,按江西省中考录取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学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十五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以上述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