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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0 15:11:33纠错

闽南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闽南理工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录取专业要求:

第八条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但学生入学后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九条 除本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要求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并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及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

1.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在各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投档考生中,采用“分数优先”的调配原则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的方式确定专业,组内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同分考生按各省规定的平行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需调剂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投档的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2)实行“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在各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投档考生中,采用“分数优先”的调配原则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的方式确定专业,组内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同分考生按各省规定的平行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需调剂专业的考生,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1.学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2.学校2023年福建省艺术类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福建省美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

美术类综合分=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第十五条  体育类录取规则

1.学校认可各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2.学校2023年福建省体育类录取批次为体育本科批,按考生体育类综合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采用“分数优先”的调配原则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的方式确定专业,组内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福建省体育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

体育类综合分=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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