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闽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的考生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以及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各省(区、市)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录取规则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其他对录取规则有专门规定的省(区、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考生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以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进行排序。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面向各省(区、市)招生的普通类各专业的录取规则,除考生所在省(区、市)有特别规定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录取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安排录取专业或专业大类(以下简称专业)。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如仍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当某一排序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则顺次安排下一投档分排序考生的录取专业。所有考生检索完成后,在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将尚未安排录取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考生投档所在的同一专业(类)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投档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面向各省(区、市)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为该省(区、市)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要求不低于生源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2.艺术类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执行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及综合分折算规则,录取时根据考生艺术类专业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类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学校执行各省(区、市)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
未规定投档成绩折算办法的省(区、市),学校根据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二十条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以下简称“闽台合作项目”)引入台湾院校师资和课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闽台合作项目)、经济学(闽台合作项目)、旅游管理(闽台合作项目)、公共艺术(闽台合作项目)、音乐学(闽台合作项目)、网络与新媒体(闽台合作项目)专业,采用“4+0”模式。
第二十一条 “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2+2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以下简称“中高计划”)是我校与英国萨塞克斯大学、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采用“2+2”模式,由中外高校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经济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商务英语(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学生第一、二学年在闽南师范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三、四学年赴英国萨塞克斯大学/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相关专业学习并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中高计划”只招收具有出国留学意愿且家庭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考生,所录取学生不得转入项目外普通专业及项目内其他外方合作高校专业,学生报到入学时必须签署承诺书,明确承诺第三、四学年赴外方合作高校学习等内容。报考“中高计划”的学生须遵守《闽南师范大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2+2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四学年不赴外方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请勿报考“中高计划”。报考前请详细阅读闽南师范大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2+2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以下简称“中美121项目”)是我校与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美国特洛伊大学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采用“1+2+1”模式,由中美高校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招生专业为数据计算及应用(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实验班)和心理学(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实验班)。学生第一学年在闽南师范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二、三学年赴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美国特洛伊大学相关专业学习并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第四学年返回闽南师范大学学习。“中美121项目”只招收具有出国留学意愿且家庭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考生,所录取学生不得转入项目外普通专业及项目内其他外方合作高校专业,学生报到入学时必须签署承诺书,明确承诺第二、三学年赴美方合作高校学习等内容。报考“中美121项目”的学生须遵守《闽南师范大学“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管理办法》,第二、三学年不赴美方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请勿报考“中美121项目”。报考前请详细阅读闽南师范大学“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