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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8 16:07:34我要纠错

2026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区、市)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四条 普通类录取原则

1.按“专业(类)+院校”模式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除外,各省(区、市)专业投档采取“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方式,不设级差分。

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等情况调剂到相关录取未满额专业,其中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若出现同分情况,嘉庚学院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若无相关规定,如考生出现同分情况,各专业录取则先以投档分(含平行志愿特征分)高者优先或同分排位在前者优先;如投档分相同,以高考原始分高者优先;如高考原始分又相同,原则上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注:“综合”科目在“3+3”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先看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看次高成绩;在“3+1+2”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先看物理或历史成绩,再看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若以上成绩仍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择优录取。

4.嘉庚学院普通类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专业(类)+院校”模式或“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嘉庚学院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录取的省份,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五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1.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包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2.音乐学专业招收以钢琴和声乐为主项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声乐和器乐方向的学生,其中,器乐包含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典吉他、小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圆号、长笛、单簧管、萨克斯、定音鼓、马林巴、小军鼓、手风琴、架子鼓、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排鼓、大鼓。舞蹈表演专业招收中国舞(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方向的考生。

3.嘉庚学院艺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相应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折算为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执行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若无明确规定则综合分按以下公式计算:综合分=专业分×2.5×0.5+文化分(包含加分项)×0.5。

4.若出现同分情况,嘉庚学院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若无相关规定,如考生出现同分情况,同分排位在前者优先。若无同分排位,则以专业分高者优先;如专业分又相同,原则上依次按高考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六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及相关细则。

第十七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合格。体检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为基本依据,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色盲者不宜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第十八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除英语外还有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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