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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4:13:12纠错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一)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公平公正录取。

(二)投档比例:执行各省(区、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三)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除英语以外的小语种考生慎报。

(四)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工作中,遵照有关省份招生录取文件执行,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专业选科要求匹配。投档录取时,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由其省份的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五)对于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

1.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确定其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2.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录取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所报专业确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对其退档处理。

3.学生入校后确需专业调整且符合转专业规定者,经本人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各专业招生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区、市)统(联)考成绩。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的分数控制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或批次,执行各省招办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规则,以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或批次,涉及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法学、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文化分居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专业分居高者优先录取。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2个本科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按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文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成绩÷300×100×70%+文化成绩÷750×100×30%)

(七)男女比例要求:不设定男、女生比例。

(八)学校认可各省(区、市)优惠照顾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条件,接收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名录取。

(九)对口升学本科招生、专升本招生录取遵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录取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日期来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收费标准按照公示金额执行,逾期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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