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投档录取时,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依次进行录取,若当省无顺序志愿同分排序规则,则参照平行志愿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条件下,我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至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录取分数,凡服从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在非平行投档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
1.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即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如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2024年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外语类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学校当年的招生简章执行。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合招生、台湾学测生、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语类保送生转专业政策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时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体检标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