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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更新:2024-3-20 11:26:27我要纠错

2024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土木建筑类、装备制造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电子与信息类、医药卫生类、财经商贸类、旅游类、表演艺术类、艺术设计类、新闻传播类等,总计划2000人,分专业计划经审核确认后,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依据报考生源情况,专业招生计划可进行适当调整。单独考试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表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招生

人数

学费

(元/年)

方向
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单招3154200
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单招31204200航拍航测
空中乘务500405单招3103700
空中乘务500405单招3803700机场服务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500409单招3404200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500409单招3804200CCAR66执照
机械设计与制造460101单招3104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单招3104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单招3804200智能控制
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单招3704200机器学习与人工智能
应用电子技术510103单招354200
物联网应用技术510102单招3204200
大数据技术510205单招3404200分析与应用
云计算技术应用510206单招3404200集成与运维
建筑室内设计440106单招3304200
建筑工程技术440301单招3304200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440401单招330420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440404单招3304200
工程造价440501单招3404200
电梯工程技术460206单招3304200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500201单招3254200
财税大数据应用530101单招3303700
市场营销530605单招3203700
市场营销530605单招3203700新媒体营销
电子商务530701单招3403700
旅游管理540101单招32037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540106单招32037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701单招31404200
新能源汽车技术460702单招31204200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460704单招34042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0211单招325420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500606单招3204200
汽车智能技术510107单招3204200
数字媒体技术510204单招3104200
动漫制作技术510215单招3204200
视觉传达设计550102单招3406000
室内艺术设计550114单招3106000
音乐表演550201单招3306000
舞蹈表演550202单招3106000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560213单招3304200新媒体直播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560213单招3704200视频制作
护理520201单招31204800
助产520202单招3304800
中药学520410单招3304800
康复治疗技术520601单招39048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单招3904800
现代物流管理530802单招32042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510101单招3104200
大数据与会计530302单招3403700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录取工作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录取。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原件,按我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第十三条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清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于第1志愿报考表演艺术类或艺术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如考生所报第2至第5志愿专业与第1志愿专业类别不同则不作为录取依据;

对于第1志愿未报考表演艺术类或艺术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如考生所报第2至第5志愿专业为表演艺术类或艺术设计类,则不作为录取依据;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比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专业素养项目成绩、科学素质项目成绩、职业潜能项目成绩、职业倾向项目成绩、综合专业能力项目成绩、岗位技能项目成绩。

第十四条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考试成绩和预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十五条考生成绩公示结束前,由招生就业处接收考生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公示结束后不再接收成绩复查申请。

第十六条接受监督与申诉的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372-3395760;

申诉电话: 0372-3397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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