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西安工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6-20 21:33:40我要纠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西安工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分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艺术类招生办法进行录取。考生进档后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参考普通类同分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规则参照普通类专业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个人实际情况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按照同科类互转原则,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互转;理工类专业学生经过综合测评后可以转入文史经管类专业,文史经管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文理兼招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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