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1、预录取规则
(1)面向普高计划:预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面向中职计划:预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递补预录取规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61号)和《安徽省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23〕44号),按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结束后,针对入学测试成绩有效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按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20%确定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具体比例,结合生源报考情况确定)。递补预录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3、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61号)相关规定执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学校资格审核,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可予以优先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3月26日前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