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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更新:2023-3-2 17:19:46纠错

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普高类

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中职类

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录取规则

(一)划线

我院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依据考生类别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录取规则录取考生,并报学院单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从2023年3月30至4月3日公示5天,公示期间自愿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面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提交于学院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满后我院将拟录取名单于2023年4月6日12: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由学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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