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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更新:2023-2-21 16:00:07纠错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录取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3.考试总成绩计算

普高类/中职类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为500分。

4.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如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可根据各类别各专业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调整类别计划及专业计划。

6.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将在我校官网公示(公示5天,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4月4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于4月6日前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学校招就业处提交申请,逾期学校不再受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可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中依据录取规则进行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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