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总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上线考生根据相关规定和专业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再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如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未参加文化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我校按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专业一志愿考生,一志愿专业未录满则在二志愿中择优录取,二志愿专业未录满则在第三志愿中择优录取。考生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职业技能综合测试项目确定考试形式和内容。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以图片形式在我校单招报名系统中上传免试申请表及证书扫描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免试材料需在到校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原件。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1日至5日在我校官网首页公示5日,接受社会监督及考生申诉。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将本人放弃录取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3138683454@qq.com)办理放弃录取手续,过期不再办理。因考生自行放弃录取产生的剩余计划不予递补。
在考生预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