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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更新:2023-2-21 15:16:09我要纠错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报考科类及类别

考试模式

中职

普高

普高

中职

1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

100

20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2

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33

7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3

工程测量技术

25

5

理科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4

工程造价

57

10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5

环境工程技术

50

9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6

建筑工程技术

67

12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7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75

13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8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73

12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9

电气自动化技术

185

30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10

工业机器人技术

35

10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11

机电设备技术

30

10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12

机电一体化技术(自控)

136

20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13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35

10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14

会计信息管理

82

15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15

健康管理

38

7

文理兼收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医药卫生类

文化+综合测试

16

旅游管理

38

7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17

市场营销

28

5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18

现代物流管理

41

7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19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75

14

文理兼收

财经商贸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旅游类、餐饮类、医药卫生类、教育类

文化+综合测试

20

网络直播与运营

31

5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21

电子商务

63

11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22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

189

34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23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100

13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24

数控技术

35

6

理科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25

智能焊接技术

35

6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26

模具设计与制造

30

10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综合测试

27

计算机网络技术

101

18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技能测试

28

数字媒体技术

101

18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技能测试

29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63

11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技能测试

3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13

21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技能测试

3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28

5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技能测试

32

新能源汽车技术

69

13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技能测试

33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9

6

文理兼收

类别不限

文化+技能测试

合计

2200

400

备注:1.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为准。

2.表中考试模式:“文化+技能测试”仅对中职毕业生报考此类专业。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表中任何专业,考试模式均为“文化+综合测试”

录取原则:

(一)划线规则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普高类、中职类、行业紧缺专业(钢铁智能冶金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的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规则

1.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分数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2.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三)免试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我校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电子邮箱:scemi_zsjyc@163.com)。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2.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3月30日-4月3日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将退档申请通过邮件发送至我校招办专用邮箱(电子邮箱:scemi_zsjyc@163.com)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办理。由于放弃录取造成的计划缺额,学校视生源情况由录取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补录,如补录则从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未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录取,补录时考生不再填报志愿。补录结束后,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五)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不再接受退档申请,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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