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聊城大学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

聊城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0:20:07我要纠错

聊城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聊城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综合分相同,按照专业志愿、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排序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如下: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30%。

法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60%。

标签:聊城大学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