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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更新:2024-3-6 14:10:34我要纠错

2024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单招计划

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300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10人、艺术体育特长生30人。本校2024年单独招生专业共34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专业名称计划数

学费

(元/年)

专业组一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52  4600
应用化工技术505060
精细化工技术825060
石油化工技术1324600
化工智能制造技术824600
材料工程技术424600
食品生物技术1004600
分析检验技术504600
化妆品技术1004600
药品生产技术1004600
药学1005460
生物制药技术1004600
专业组二数控技术7046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954600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954600
化工装备技术1305060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604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904600
智能控制技术804600
工业机器人技术304600
电气自动化技术904600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305060
物联网应用技术804600
计算机网络技术607800
软件技术1007800
大数据技术704600
数字媒体技术604600
专业组三药品经营与管理1004600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1004600
大数据与会计2003500
市场营销1203500
电子商务1603500
现代物流管理1403500
商务英语503200
单招总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3000——

注:1.以上专业中,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化妆品技术、化妆品经营与管理、分析检验技术等专业开设了校企合作订单班;

2.开设有校企合作订单班的专业,学生录取后,如有需要可申请到订单班培养。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1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2人。

2.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3人,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27人,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特长生3人。

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五条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六条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七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给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2人。

2.艺术体育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特长生考生的人数不超过3人。

3.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八条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成绩之和;语文、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数学、技能测试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退役军人末位同分排序规则为:按在部队服役的军龄长短排名,仍然相同则按入伍时间的先后排名。

第二十九条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第二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不低于150分,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150分,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不低于240分,艺术特长生统考成绩不低于220分。

第三十条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hnhgzy.com/zsb/)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一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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