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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6-6-23 15:34:00我要纠错

2026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层次、办学类型、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生简章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4152013052

办学层次:职业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3号(清镇校区)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观山湖校区)

学校简介: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系贵州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贵州省化工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职院校,2026年升格为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现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学校办学积淀深厚、工科特色鲜明,是贵州职业教育服务32个产业链中工业产业的牵头学校,构建了以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群为引领,以计算机应用技术、工商企业管理等专业群为支撑的专业群育人体系,精准对接贵州“六大产业集群”。

学校现有清镇校区和观山湖校区,校区面积1500余亩;办学规模12000人;现有教职工6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00余人,教师(团队)获得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新时代职业教育学校名师等称号;建有包括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石油和化工行业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等校内实训场所150余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5亿元。

学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牵头建设贵州省唯一的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建成全国工商联民营经济重点领域高校概念验证中心和贵州省科技小院,获教育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贵州省特等奖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招生机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设立的,负责统一领导、决策和统筹协调全校招生工作的最高临时性常设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就业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为党委班子成员,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监督机构: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招生录取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第四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五条 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严格遵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在生源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九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学校志愿

第十条 学校执行生源省艺术类、体育类投档规则,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艺术或体育成绩和文化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一条 学校承认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以投档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位规则,根据排位进行录取;未进行排位的,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成绩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仍然同分,则优先录取全国统考科目成绩之和高的考生;若全国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首选科目(或选考科目之和)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专业组内志愿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专业限报要求(身体条件不在范围内慎重填报)

招生专业

限报条件

机械电子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数控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

色弱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下;肢体残疾。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色弱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下;肢体残疾;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

表演艺术专业(音乐方向)

重度弱视,听力障碍,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内另一耳全聋;口吃、步态异常、驼背,可见文身,肢体残疾,建议女生不得低于150cm;男生不得低于158cm。

表演艺术专业(舞蹈方向)

口吃、步态异常、驼背,听力障碍,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内另一耳全聋;肢体残疾,可见文身,建议女生不得低于153cm;男生不得低于158cm。

应用化工技术、现代分析测试技术、分析检验技术、环境管理与评价、材料工程技术、化工智能制造技术、药品生产技术

色弱色盲、任何一眼矫正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含800度);肢体残疾。

运动训练

肢体残疾;色盲色弱;听力障碍,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且另一耳全聋;建议男生身高170cm以上(含170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报考。

第十六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次投档考生,若在第一次投档录取人数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公布。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奖励机制,同时还设有“国家助学金”“院级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等助学措施。对于家庭经济确有困难,无力支付全部学费或部分学费的学生,可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入学资格审查、复查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 本科层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专科层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一)学校官网:http://www.gzky.edu.cn

(二)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gzky.edu.cn/zsxxw/

(三)联系电话(传真):0851-84706856 

联系人:王老师 宁老师

(四)通信地址

贵州省清镇市将军石路3号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5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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