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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9:37:50纠错

伊春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伊春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课省统考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以高考原始分作为录取和分配专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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