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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4-4-7 17:17:37我要纠错

202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满分为100分。算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二、拟录取程序

(一)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依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时按考生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外国语科目成绩高者)。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复试不合格的、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招生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二)待录取通知

经复试合格并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

1.第一志愿考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但已被我校发送待录取通知的第一志愿考生将不能在系统内进行调剂申请操作;

2.调剂考生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后学院应及时上报拟录取人员名单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四)拟录取名单审核

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上级部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五)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3.违反《诚信复试承诺》所列事项的考生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7.新生应按时入学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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