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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文理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5:54:37纠错

周口文理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周口文理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考生: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如下录取规则投档:考生文化分、专业分须达到省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表演、歌舞表演、画艺术、广告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艺术类专业按专业主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相等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体育类考生:进档考生按照如下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文化成绩和体育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体育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体育成绩相等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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