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桂林旅游学院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

桂林旅游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6:09:07纠错

桂林旅游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桂林旅游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和体育类本科、高职专业的考生,考生的艺术、体育联考成绩和文化高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无特殊规定,学校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1)进档考生生源所在地有艺体类综合成绩评定的,学校将按照艺体类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遇投档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艺术、体育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体育联考成绩如再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2)进档考生生源所在地无艺体类综合成绩评定的,学校将按照艺术、体育联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遇艺术、体育联考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文化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总分成绩如再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