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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重庆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6-11 17:26:59我要纠错

2024重庆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重庆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采用省级专业科类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2.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分录取。投档分相同时,使用省级平行志愿批次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3.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综合分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执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行业需求和培养目标,学校部分专业报考条件如下: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

2.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化学、材料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不招色弱、色盲。

第十三条 音乐表演专业仅招收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电子琴为主项的考生,该专业在各省市招生方向及主项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舞蹈学不招收体育舞蹈、流行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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