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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9:24:39纠错

重庆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重庆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法学在重庆认可四川美术学院校考成绩,其余艺术类专业均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

2.录取

(1)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综合分为排序分,综合分=文化成绩x0.4+专业成绩x0.6,若综合分相同,依序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2)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文化成绩为排序分,若文化成绩相同,比较专业成绩;

(3)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综合分为排序分,综合分=文化成绩x0.3+专业成绩x0.7,若综合分相同,依序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4)音乐表演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专业成绩为排序分,若专业成绩相同,比较文化成绩;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重庆市生源,需参加我校2023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面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比较面试成绩;重庆市外生源,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文化成绩为排序分,若文化成绩相同,比较专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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