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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6:52:36纠错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郑州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25。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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